8月5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与国家民委民族文化宫签署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国家民委民族文化宫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进行了座谈交流,探讨下一步的合作内容。

  内蒙古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自然资源富集、文化魅力独特;国家民委民族文化宫是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展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成就的国家阵地。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与民族文化宫的合作,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展览展示、文化交流、培训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文化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冯雪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