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鑫注册登录【直属QQ304-724】10月28日,锡林郭勒某商店的视频在网络上热传,视频爆料称,爆料人带女朋友逛潮牌店,对店里的一款音箱感兴趣,想要试听一下,店家却提出了试听要交500元定金,否则就“滚”。面对店主的态度,男子忍不住与店家理论,但是店家冲着两人大喊“滚出去”。二人就这样被老板赶了出来。到了门口老板还在骂骂咧咧!“买不起就滚出去,穷还出来丢什么人!”。
视频一经发出,很多网友认为店家态度恶略,言语中表露出对于“穷人”的鄙视。
未料,就在店家被网友“集火”的时候,事情出现了反转,事后有媒体采访店主,解开了事件的另一面:
首先
涉事店主并非专业音响店,而是一家服装店,两位顾客看中的音响,也不是店里的售卖商品,而是店主私藏。因为是某个品牌的限量牌,商家称自己一直很珍惜,由于顾客想要试听,不好拒绝,便提出交500定金才能试听。
第二
在双方还没有谈拢的时候,女性游客擅自拿起音响就打开了,在店家要求二人把音箱放下时,男子将音响丢在桌上转身就要走。这个动作彻底激怒了店主,于是就有了小情侣发到网上的店家辱骂顾客的视频。
科技时代,眼见的也并不一定是真实的“管中窥豹”的“一斑”。这“一斑”,你以为是豹身上的,也有可能是某位斑秃患者的头顶。
所以,在中国的美颜,日本的化妆,韩国的整容被称为“亚洲三大邪术”的时候,只有加上视频“后期剪辑”,才会补全“邪术”的概念。
当然,在只论“瓜”甜不甜的当下,吃瓜群众关心的真想变得并不重要,所有的真相,都变成了“真香”!
来的都是客,千万别把自己当主人。到服装店买音响,首先就走错了庙门。而且音响是非卖品,是店主的私藏,拒绝买卖也是在情理中的。可是进到服装店看音响的小情侣,把音响摔了就走,是不是本身就有点不地道?
谁的孩子谁心疼,店主当然不乐意,杏鑫注册登录网言语过激,于是就发生了剪辑后的“滚”字的视频爆款。
店主有错吗?当然有。
辱骂消费者,爆粗口,这成为了网友口诛笔伐的主要方向。谁主张,谁举证。消费者主张了,也举证了。可是,通过视频的“一斑”,你看见的真是“全豹”吗?
消费者就没错吗?
这里有必要说一条新闻:不久前,广州一女子在珠宝店试戴手镯时左手被卡,女子手被挤压疼痛难忍,最终将手镯买下,并将手镯当场敲碎。
倒果为因,如果消费者认为店主失误在前,这是不是又一场漫长的消费撕扯大战?
长久以来,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杏鑫平台开户广大网友就很自然地把消费者视为弱势群体。认为消费者就是利益受损方。当我们都在一边倒式的为消费者维权的时候,卖服装的店主因为别人碰了自己的音响而申斥别人,他难道有错吗?
《物权法》第66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奶酪是我的,哪怕坏掉,我不让人动,别人就不能动。
好像是,消费者首先就违法了吧?
圣经新约说:“如果一个人打了你的左脸,那你就把右脸伸过去让他打”,可是,在旧约上的律法是,以牙还牙,以打还打。
尊重是相互的,唾面自干是心态,但是却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
对消费者来说,在服装店对音响感兴趣貌似也没有错。但是,对别人私有的心爱之物缺乏最起码的尊重,并断章取义的剪辑视频发到网上,这个“滚”字后面的省略号,就大有深意了。
消法规定,商家有义务将商品的基本情况告知顾客且有尊重顾客人格的义务,商家不得对顾客进行侮辱、诽谤。可是商家店里的不是商品,却产生了商品纠纷,这是不是又是一个法律监管的空白呢?是不是需要再单独立个法呢?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而用底线来考量道德,是不是欠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