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获悉,我区10个旗县入列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入列的10个旗县分别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兴安盟科右中旗、扎赉特旗、科右前旗,赤峰市巴林左旗,通辽市库伦旗,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化德县、四子王旗。“这10个旗县是依据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统筹考虑脱贫摘帽时序、返贫风险等因素,结合各地实际最终确定的。”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韩建刚说。

  凡入列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均享受资金及政策倾斜。在5年过渡期内,可整合中央16项及自治区12项涉农涉牧资金,用于农牧业生产发展和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人才招录与职称待遇、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社会帮扶资源安排、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等众多方面享受倾斜政策。

  据悉,10旗县脱贫人口共8.23万户18.68万人,分别占全区脱贫户数和人数的22%、22.19%;有边缘易致贫户0.41万户0.84万人,分别占全区边缘易致贫户数和人数的26.9%、27.23%。10旗县将从加强监测防止规模性返贫入手,做好“十四五”乡村振兴整体规划;优化项目安排,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大力培育当地优势特色产业,稳步增加农牧民收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解决易返贫致贫人员就业问题;深入开展“厕所革命”,优化整治人居环境。(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薛来)